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委托询价公告
根据实际业务交通用车需求,现需开展公务用车租赁工作,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1.2项目预算:9万元(大写:玖万元)
1.3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参 数 |
租赁期 |
1 |
新能源车 |
2台 |
(1)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18万元(含)以下;
(2)车辆排量:1.5L(含增压)
(3)车辆轴距:2600mm(含)以上
(4)车龄:1年内
(5)车辆里程数:20万公里以下;
(6)车辆已购买国家规定的必报险种,缴纳必缴的 税费 |
壹年 |
服务要求:
1.开展上门送车、收车服务。在南宁市城区内(除武鸣区、横州市和四县),将租赁车辆送达指定区域,将已完成租赁服务的车辆开展上门回收服务。
2.车辆保险险种。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申请人应额外提供车辆投保其他商业险种,如:机动车损失险、三者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驾驶人)责任险、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
3.应急救援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车辆租赁期间,申请人接到委托人在南宁市区内故障或交通事故的通知后,立即响应,1小时到达现场处理;接到委托人车辆在南宁市区外故障或交通事故的通知后,应立即响应,积极协助委托人处理事故。
2. 报名要求
2.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2申请人须入围2022-2023年度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小型客车租赁(7座<含7座>以下车型)公务租车服务定点供应商
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两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
3.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明
3.2报价函(下浮系数报价)
3.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
3.4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提交产品的时间)
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 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止。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申请人请于2022年11月25日18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0771-5827826,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四层412办公室。
5.主要合同条款
5.1租赁期:壹年;
5.2支付方式:车辆租赁费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方式,委托人原则上按每半年向申请人支付车辆租赁费,申请人按委托人要求提供车辆租赁费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批通过后予以支付,每次付款前,申请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3违约金
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委托人交付符合约定条件的车辆,如有延迟,委托人可按每
台车的日租金( 以车辆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测算的日租金为准 )向申请人收取违约金。
6.评选办法
序号 |
评选名称 |
评选要素 |
备注 |
1 |
报价
(满分50分) |
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价平均值(R1)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6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R1))。
评标基准价(D)= 评【标价平均值(R1)+控制价】/2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F——价格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5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价格分最低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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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历及业绩
(满分20分) |
公司有类似政府机关及国企单位提供汽车租赁业务的相关经验的每有一个同类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分得20分。备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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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售后服务方案
(满分30分) |
根据申请人工作安排方案开展上门送车、收车,车辆购买保险险种,车辆应急救援,自有配套售后维修保养服务门店等的合理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分,一般1-10分,良好10.1-20分,优秀20.1-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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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选程序
1.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对报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与需求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筛选。
3.评审小组根据评选办法进行评定,按照《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自行委托管理制度》(南交资发〔2021〕307号),非财政性投资项目单项委托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委托流程:由经办部门召开自主委托内部推荐会议,择优推荐一家单位报送相关业务部门联审,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查后,由董事长审批确定委托单位。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1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