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
规划条件核实单位委托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将开展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规划条件核实单位委托工作,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基本情况:建筑面积约为14627.66平方米,4栋建筑物,委托内容: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规划条件核实,包含4栋建筑物的建筑规划放线测绘、房屋实核测绘、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测绘(初核)等:6-1、6-2、7-1、7-2学生公寓楼(详见工程量清单)。
2、委托预算:128266.7元。以综合单价下浮系数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30%≤下浮系数≤100%。
3、委托事项结算价款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二、报名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国内法人资格
2、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产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已在南宁市“多测合一”信息系统(邕e登系统)注册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采用综合单价下浮系数报价),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工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人员、服务质量、提交成果的时间等)
3、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章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同时提交。
四、评分办法
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按我单位相关制度报本单位领导(或本单位经营班子会)审定:
序号 |
评选名称 |
评选要素 |
备注 |
1 |
报价(满分100分) |
以所有报价单位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作为基准报价,报价单位有效报价高于基准报价的,每高于1%扣2分。 |
不足1%按1%计 |
五、报名材料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 31 日18:00前,报名地址: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三楼308室。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曾工,5827846)
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
规划条件核实服务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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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工作名称 |
单价 |
单位 |
暂定
工程量 |
单位 |
费用
(元) |
备注 |
工程测量 |
平面GPS
控制测量(E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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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点 |
3 |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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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放线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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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件 |
4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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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实核测绘 |
房屋实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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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m² |
14627.66 |
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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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测平面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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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边 |
16 |
边 |
|
验测高程、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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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栋 |
4 |
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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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面积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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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m² |
14627.66 |
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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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元) |
0.00 |
下浮后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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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1、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6%;
2、4栋建筑物:6-1、6-2、7-1、7-2学生公寓楼。以上工作量根据总平经济指标预估工作量,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3、根据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等标准收费。 |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