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期)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市本级政府项目评审“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南财投审【2023】37号)文件精神及项目建设要求,我公司现开展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期)施工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工作,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期)施工
项目基本情况: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期)施工。
委托内容:招标控制价编制
招标内容: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期)施工。
招标预算约3034.830087万元。
委托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费计费参考《南宁市财政局2024—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控制价、结算和决算协审服务单位框架协议》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控制价编制难度系数取值1.1,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暂定4.5117万元。
3、报价方式:以下浮系数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0%≤下浮系数≤100%。
4、结算方式:结算价以审定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计费标准×难度系数×(1-报价下浮系数)确定,并以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该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二、报名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的国内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相关内容,且在《2024-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单位名单》招标控制价协审服务单位名单中。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工作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人员、服务质量、提交成果的时间等)。
3、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章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同时提交。
四、评分办法
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按我单位相关制度报本单位领导(或本单位经营班子会)审定:
序号 |
评选名称 |
评选要素 |
备注 |
1 |
报价(满分100分) |
以所有报价单位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作为基准报价,报价单位有效报价高于基准报价的,每高于1%扣2分。 |
不足1%按1%计 |
五、报名材料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8:00前,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1号楼。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5日
(联系人:王工 0771-2705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