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套房屋租赁价值评估委托公告
各相关单位:
我公司拟对我公司管理的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7楼1栋2单元7C号、亭子村回建房1号楼2单元604号、亭子村回建房2号楼3单元605号共3套房屋出租(详见下表),现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3套房屋的租赁价值进行评估。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的合作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套房屋租赁价值评估委托事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基本情况 |
价格(元) |
备注 |
1 |
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7楼1栋2单元7C号房 |
1.位置: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2.面积:141.5㎡。 |
2400 |
|
2 |
亭子村回建房1号楼2单元604号房 |
1.位置: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0号。
2.面积:70.56㎡。 |
3 |
亭子村回建房2号楼3单元605号房 |
1.位置: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0号。
2.面积:61.74㎡。 |
委托内容:对上述3套房屋的租赁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评估服务费报价上限价:2400元。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入选广西资产评估协会2023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收入顺序名单前30名;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3.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公告或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因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选取的,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工作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人员、服务质量、提交成果的时间等)。
3.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一份纸质版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章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同时提交。
四、审核办法
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按我单位相关制度报本单位领导审定。
五、报名材料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8:00前,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南宁交投大厦8楼811室。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磨工 0771- 2705991)